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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桃園市智慧(科技)農業專案補助計畫開放申請!(第一階段至115年4月30日止)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計畫目的

為擴大推動本市智慧(科技)農業重點政策,以期達成提升農業生產效率、精準栽培節省資源、農產品追溯提升食安等目標,導入智慧(科技)生產及產銷決策,協助桃園農產業升級。

►申請期間

申請人經由所屬農會於本府公告日起,於115年4月30日(第1階段)或8月31日(第2階段)前向本府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

實際於本市從事農產業生產之農民團體、農民。

►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補助項目:

補助項目 說明
智慧(科技)感測系統 具物聯網功能之農用環境感測設備(偵測環境變數如病蟲害、土壤、空氣溫溼度、照度及影像記錄等)。
智慧(科技)環控系統

申請人需連結智慧(科技)感測系統,並建置整合式控制電箱以達成自動化驅動功能;本項補助範圍如下:
1. 智慧(科技)環控系統主機:溫室環控系統、微型物聯網控制器及水養液供應系統等。
2. 智慧(科技)環控末端設備:微霧降溫系統、內循環/降溫風扇、光控式電動遮蔭、溫室電動天窗、屋頂電動捲揚設備、自走懸吊桿式噴灑系統、自動噴藥系統、栽培高架設施及其他經審查核可之自動化設備(施)。

智慧(科技)生產 智慧(科技)水耕系統設備、智慧(科技)控制的農用無人植保機、自走式割草、搬運、噴藥或採收車/機、自動(導航)轉向系統、智慧(科技)化選別機、非破壞性檢測、冷鏈及田間害物管理(如(超)聲波、雷射驅鳥、光驅/誘蟲)、穿戴式省力輔具等農產業相關設備及自動跟隨採收車等採用資通訊科技之農機。

二、補助標準:

補助案經審查通過,設備建置等所需經費,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總經費1/2為原則。

依產業類別 補助標準說明
露天栽培 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如經營面積超過1公頃且經審查小組認定為本市重點發展特色作物,則以專案辦理補助,每案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
設施栽培

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如經營面積超過0.1公頃且經審查小組認定為本市重點發展特色作物,則以專案辦理補助,每案最高補助金額100萬元。

其他 部分設備設有補助上限如附表1,實際補助金額或比例依審查結果核定。

►補助申請程序

項目 說明
計畫時程
  • 本案檢附相關書件,由所屬農會彙整並完成預審後,於115年4月30日(第1階段)8月31日(第2階段)前函送本府農業局審查。
  • 本案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於115年5月(第1階段)及9月(第2階段)份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審查(必要時得會同專家學者、農會及區公所實施現勘)。
  • 申請人應於購置並安裝設備完成後1個月內,備妥相關購買憑證通知所屬農會辦理驗收(必要時農會得會同本府農業局、區公所及專家學者);經農會驗收通過後,由農會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請領補助
申請應備文件
  1. 桃園市115年智慧(科技)農業專案補助申請書(附件1)。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土地地籍謄本或土地租賃契約、土地使用同意書以茲證明經營規模。
  4. 檢附估價單並詳實載明設備或系統之規格及廠牌。
其他備註
  • 本計畫3年內同補助項目不得重複補助,且不得與各級政府補助重複申請。
  • 申請農用無人植保機須非中國廠牌,並檢附專業高級操作證照(1A、1B或2C)以上遙控無人機操作證跟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照。
  • 獲補助設備須為新品,並裝置於申請之場址,如有移動之需要,應報本局同意(僅於同一場域、農場內移動不在此限),補助項目於3年內不得轉讓、頂讓或變賣,如查有屬實者,依規定追繳補助款。
  • 光驅/誘蟲設備須檢附農試改良場技術授權證明。
  • 申請項目為系統類型時,所洽業者須為農業部「智慧農業科技服務體系」(https://www.intelligentagri.com.tw/smartagrilist/Producer/)登錄業者始予補助。
  • 其他申請規定細節請詳附件「115年桃園市智慧(科技)農業專案補助計畫」,或逕洽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網站公告連結:https://agriculture.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597&s=1608744

►相關聯絡資訊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范秉辰 技佐
電話:03-3322101#5462
電子信箱:10044159@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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