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智慧農業成果擴散推動小組
►計畫簡介
為鼓勵國內農民團體、農企業、農業產業團體及科技服務業者擴散應用智慧農業相關技術成果至契作戶、合作農場等場域,故特辦理「智慧農業成果擴散示範計畫」提供產業升級相關補助,協助業者將政府計畫補助研發完成之技術與成果,能更普遍於其他場域中實踐,為臺灣農業發展注入創新元素,達成產業升級與提升生產力之目標。
►申請人類型與資格
類型 |
說明 |
農企業 |
指依法登記成立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為主之公司,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依申請日前1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或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為準)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
農民團體 |
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 |
農業產業團體 |
指農、林、漁、畜產業之業者,因理念與目標相同,以共同推進產業向上提升所共同組成並經政府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 |
科技服務業者 |
指依法登記成立提供各種新興科技工具或創新服務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其公司或事業淨值應為正值(依申請日前1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或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為準),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
►計畫期程與政府補助款上限
項目 |
說明 |
計畫時程 |
本計畫期程 以 12 個月為限得跨年執行 ,且同一申請人以申請 1 件為原則。 |
經費補助上限 |
每一申請案件之 總補助金額上限以不超過 500 萬元為原則 。 |
經費編列原則 |
必每一申請案之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自籌款」二項,其中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 50% 。 (詳細經費編列原則請詳閱申請手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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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畫屬性與範疇
本補助計畫屬性分為「 先期導入規劃 」及「成果落地擴散」申符合以下可應用於產業之主題應用範疇,得提出計畫書。
計畫屬性 |
申請人類型 |
應用範疇 |
先期導入規劃 |
科技服務業者 |
1. 導入可應用之技術研究成果,商品化並推廣至農場: 結合產業業者實務經驗與智慧農業相關技術研究成果,進行商品化並加速推向市場使用端。 2. 研發成果跨產業推廣應用: 應用已開發完成之研發成果,結合跨產業實務經驗進行最適化調整,以符合跨產業業者需求,創造多元應用價值。 |
成果落地擴散 |
農企業、農民團體、 農業產業團體 |
1. 協助技術導入至契作農戶: 將已模組化可應用之技術或成果,如環境監測與監控系統、智慧化生產管理系統、產銷與溯源管理系統等,直接導入應用至契作農戶及合作農民等生產場域,協助農民提升農場生產管理效率。 2. 策略聯盟導入機具共享資源: 組成策略聯盟導入智能機具、省工省力機具與輔具等,提供農民共享資源模式,擴大產業應用價值。 3. 提供智慧生產管理服務: 結合已開發完成之計畫成果或技術,提供有意願投入之農場、農民團體等智慧化生產管理服務支援,擴大產業應用效益。 |
其他:非屬上述主題者,經審查確具智慧農業成果擴散效益者,經農委會同意後得納入本計畫。 |
►相關聯絡資訊
執行團隊:智慧農業成果擴散推動小組
聯絡人:王慧群、蘇慧真、洪嘉鴻
E-mail:03080@cpc.tw、02630@cpc.tw、02742@cpc.tw
電話:02-2698-2989 轉 03080、02630、0274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申請公告: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 農科字第1090052605號